中国山东网讯 “阿里山小火车翻覆,罹难者家属及伤者,能否告民事赔偿?”法扶基金会嘉义分会长蔡碧仲律师说,陆客可提出民事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但要举证老树干倒下有人为疏失、且与死伤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并不容易。
蔡碧仲说,小火车翻覆酿成重大死伤的原因,是倒下的老树干被白蚁蛀蚀腐朽,这部分是否涉及“应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的业务过失致死罪,属公诉罪,检方有职责查明,至于超载、加挂车厢,与死伤结果并无相当因果关系。
受伤陆客与罹难者家属前天与全台旅行公会、嘉义林管处协调,要求公会协助找律师咨询,公会理事长姚大光答应协助。陆客关切的法律问题,除了是否涉及人为疏失刑责,还有赔偿问题。
蔡碧仲说,陆客若提民事损害赔偿,可集体诉讼,减轻花费负担,但官司要赢,最重要是要能证明死伤结果,与老树腐朽、白蚁蛀蚀及人为管理有相当的因果关系。
一名资深法官认为,小火车卖票载客营业,林务局当然要负比一般人更重的“善良管理人”责任,有应注意义务,但“能否注意”就有争议,包括老树腐朽、白蚁蛀蚀能否预见?铁道沿线巡察是否落实?腐朽能否能用肉眼判定或要用仪器?都是判断是否有过失的要素,在司法实务上,目前尚无路树倒下造成火车死伤的民、刑事判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