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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机场高速及邻近高速双向收费遭质疑

山东旅游信息 山东自驾游 13年前 (2011-06-16) 233次浏览 0个评论

  中国山东网讯 短短29公里的一段高速,来回收费高达40元!昨天,快报关于南京机场“天价高速”的报道引发强烈反响。众多读者纷纷发表看法,快报热线96060、现代快报的官方微博、西祠胡同的“现代快报.六楼七楼”官方讨论版……各种声音汇成一句:南京机场高速的收费标准,该降!

  记者进一步采访发现,近年来远不止一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降低甚至取消南京机场高速收费。同时,南京著名维权人士黄乃海2009年就起诉过,昨天他说:“我已在准备,还要再起诉!”

  质疑

  市民不解:

  代表议案:

  打包另一条宁高高速

  凭啥替人交“买路钱”

  在现行往返40元的收费中,除了南京机场高速本身的通行费,还“打包”进来另一条即宁高高速的费用,这让众多市民感到不解和质疑。

  市民刘先生打进快报热线说,“宁高高速车流量不足、建设成本收回难,这说明当初的决策失误,不该由老百姓买单。从另一个角度说,从高淳到主城确实需要一条高速通道,这也是政府应该投资的,为什么就一定要‘收回成本’才达目的呢?”

  市民徐先生是某企业司机,经常跑禄口机场接送客人,机场高速往前就是高淳,把宁高高速打包进去,“相当于我去个机场一并支付了通向高淳的‘买路钱’,这是什么道理?”他还给记者算了笔账:“去机场送机,往返得40元。然后还得接机,往返又得40元,这80元钱花得真冤!”

  代表议案:

  关注南部郊县的发展

  迁移机场高速收费站

  其实,跟“去机场”的市民相比,高淳和溧水两地的市民更着急。面对着机场高速收费站这么个“拦路虎”,这两地早就等不及了,“应该降!”

  连任南京市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的金云新,是溧水县农林局副局长。他对快报记者称,2006年他曾与卞金林、周麟、方光林等共10位南京市人大代表联合提交议案,建议高度关注南京市南部郊县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其中第一条,便是“尽快迁移南京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站”。

  金云新说,机场高速开通后,在连接主城与高淳、溧水两个郊县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这样一条大动脉,却因为机场高速收费站的设置,人为地给南部郊县设置了障碍。

  遗憾的是,相关议案递交上去后,南京市相关办理单位(据回忆是交通局)的回复也很无奈:机场高速的产权在省里,南京市没有迁移或撤销、降低收费的权限。另外还有一项解释,称即将开展二级公路收费站的撤销与清理,以机场高速的级别,不在清理或撤销之列。此后,上述人大代表们虽然在不同场合提过相同的建议,却一直没有收到实效。

  另外,也有一些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机场高速收费过高问题递交过议案或建议。结果也同样不了了之,收到最多的一项答复,就是这条道路还承担了宁高高速的还贷任务,短期内降低收费不太可能。

  的士司机:

  为什么不能学学北京

  减免空返的士过路费

  昨天,很多的哥、的姐也打进快报热线,希望南京机场高速能够学学北京首都机场高速,对出租车实行单向收费,解决困扰他们多年的尴尬。“我们搞不懂,为啥南京不能向北京以及周边城市学学,对返程空驶的出租车减免过路过桥费?”

  >>的士机场排长队

  的哥田师傅就不太乐意去机场,因为一旦带客去机场,由于回程20元高速公路过路费空车要自己掏,他往往因此而被迫在机场排队等档,或者回程不走机场高速,只为节省10元过路费。他盼望着,如果机场高速能对空驶的出租车减免过路过桥费就好了。

  江宁交通局运管所负责人告诉记者,相比主城出租车而言,江宁的出租车带客到机场时这方面矛盾更突出,因为他们按规定不得在机场排队等档、带客,回来空驶但过路费还得司机自己掏,为此时有纠纷,他也希望这一问题早日能够解决。否则,他们在处理的哥拒载去机场的投诉时,会感到很棘手,因为的哥挨罚也确实有点冤,有的的哥跑一趟机场连油钱都挣不够。

  据了解,对于出租车过路过桥费的纠纷,不少城市都有类似的困惑,南通的一名乘客还为此打过官司,要求南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退还向其收取的出租车空返过路费,最后乘客赢了。

  >>空返过路费咋办

  南京市客管处出租管理科负责人表示,按照《南京市客运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乘坐出租车过程中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乘客支付。这也是其他城市出租车管理的共同做法,换言之,返程空驶的过路过桥费不该由乘客承担,否则对乘客来说也不公平。

  南京市客管处投诉处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的哥都希望空驶返程能够不交过路费,但南京一直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他们也不时接到这方面的投诉,要么的哥拒载,要么的哥要乘客承担返程过路过桥费,对于此类投诉,他们都按照规定进行查处。

  的哥万师傅表示,他去过不少城市,其实除了北京、上海外,南京周边很多城市都是这么做的,如无锡、常州、马鞍山、滁州等,对于当地空驶的出租车免收过路过桥费,这样做这方面的矛盾就解决了。

  维权

  两年前打过天价路官司

  市民黄乃海说还要上诉

  曾经打过官司

  与代表、委员们相比,著名维权人士、南京市民黄乃海选择了更为直接的一个渠道,叫板南京机场高速的“天价路”——起诉。

  2009年,黄乃海一纸诉状,把江苏省物价局、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管理处一同告到了法院,他的诉求是,变更南京机场高速收费标准,使收费标准降低至合理范围。

  为了支持自己的诉求,他准备了许多翔实的资料,其中即包括南京、北京、台北三地机场通行费的单据,“南京机场高速距离与首都机场高速差不多,比台北机场高速还短了近10公里,但收费却是首都机场高速往返(10元∕次)的4倍,是台北机场高速往返的(16.7元∕次)的2倍多!”黄乃海说,江苏省物价局等部门所核定的机场高速收费标准过高,不仅超出了南京市相同等级公路的收费标准,也高于国内省市与地区的收费标准。

  然而,黄乃海在递交诉状的时候就碰了壁,南京市中院不受理,后又转到省高院。结果仍以“调解”告终。

  准备继续上诉

  当时为黄乃海代理这次诉讼的律师蔡之兵认为,物价局作为主管机关,对高速公路的收费拥有许可权及核定权,对不合理的价格具有规范权与监督权。但其在核定机场高速收费标准时,没有尽到审慎的义务,确定了较高的收费标准,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另外,近年来,随着机场高速车流量的大大增加,机场高速的收费标准理应下调,目前仍然维持在较高的价位已达十余年,极不合理,侵犯了使用人的利益。故被告没有切实履行其行政职能,存在着行政不作为的情形。

  前天,面对快报的采访,江苏省物价局的相关人士对两年前的这起诉讼并未回避。据介绍,当时他们也曾邀请原告进行了面对面的座谈,并详细解释了背后的种种原因。最主要的,仍然是贷款建设的资金压力、宁高高速“打包”收费的压力等。

  对于这一结果,黄乃海表示自己并不满意,“我已在准备,继续起诉,省里不行,就到最高院。”(毛丽萍 郑春平 鲍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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