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旅游局、各有关县创建旅游强县领导小组: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创建旅游强县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国旅游强县标准》,近期省旅游局通过汇报点评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沂南、费县、夏津、阳谷、东阿、惠民等六个县进行了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六个县均达到了“山东旅游强县”标准,经山东省旅游局研究,决定命名沂南县、费县、夏津县、阳谷县、东阿县、惠民县为“山东旅游强县”。
创建旅游强县工作,是贯彻落实转方式、调结构,统筹城乡旅游一体化发展等重要决策的有力抓手,是政府主导旅游业发展战略向更广阔领域推进的重要举措。希望获得“山东旅游强县”称号的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深化创强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打造战略性支柱产业这一目标,全面提升县域旅游产业水平,完善旅游功能,配套产业要素,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做出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