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25日电 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近日专门制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大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在发生因车辆大量积压、人员滞留、恶劣天气等因素导致道路交通堵塞时进行应急处置。
预案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道路通行能力的影响分为四级预警。当发生运输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车辆发生泄漏导致道路无法通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道路无法通行,因交通事故或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处置时间预计在4小时以上等情况,需省道路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实施疏导措施时,拟发I级预警;当发生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交通中断,发生较大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交通严重堵塞,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车辆大量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市,处置时间预计在3小时以上等情况,需市级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实施疏导措施时,拟发II级预警;当道路出现浓雾、大雨或结冰恶劣天气、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车辆积压,处置时间预计在2小时以上等情况,需县级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实施疏导措施时,拟发III级预警;当气象部门发出严重影响行车安全预警信息、因道路施工或养护造成交通拥堵等情况,需路段管理部门实施疏导措施时,拟发IV级预警。同时,根据预警级别设定了四个响应等级,对严重道路交通拥堵、道路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等道路交通状况均制订了详细的处置措施。
根据预案,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成立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指挥部,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均将成立“道路交通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民警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