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17日电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国民休闲发展纲要》要求,鼓励和推动广大社区居民参与2012年“好客山东休闲汇”活动,近日,山东省寿光市启动了第二届“好客山东休闲汇”最佳休闲社区、休闲家庭评选工作。
据寿光市旅游局介绍,该次活动参选范围涉及寿光市积极参与休闲汇活动的社区和家庭。最佳休闲社区评选标准需符合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健身、文化、养生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各类休闲专题活动;休闲汇活动组织周密,安排有序,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具有固定的休闲娱乐场所和设施设备等条件;最佳休闲家庭需符合家庭和谐稳定,充满活力,邻里融洽;在休闲汇期间组织自娱自乐的趣味家庭休闲活动;在休闲活动中具有带头示范作用等基本条件。
评选工作自愿申请参加,对获得最佳休闲社区、休闲家庭的单位和家庭,山东省落实《纲要》领导小组将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