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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假期选择外出旅游已成为时尚。按照通常的旅游习惯,广大旅游者在观光时都买些当地的土特产或纪念品,回来馈赠亲友或自己留作纪念。但近年来消费者在旅游中因购物上当的投诉越来越多,因此,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醒消费者:
外出旅游购物四注意
1、消费者在签定旅游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其中关于旅游购物的安排事项和行程;在旅游过程中遇到超出合同之外的购物活动,可以提出异议或拒绝参加。若强行安排,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2、购买旅游纪念品、土特产食品时,要仔细查验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一旦发现“三无”商品或超过保质期的,可向经营者反映,或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3、慎重购买贵重金银饰品、玉制品,建议最好到正规的、专业的商店(场)购买,并仔细核对商品说明书,索要发票。
4、消费者在旅行社定点商店购物所发生的商品质量问题,并且有旅游合同行程约定的,可以先向旅行社反映,由旅行社与商店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执法部门投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