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深入推动旅行社诚信建设,坚决打击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导游欺客、旅游购物店宰客等非法牟利的行为,太原市旅游局专门成立治理整顿“零负团费”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太原市治理整顿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行为的工作方案》部署,从2010年11月1日—2011年2月28日,全市各旅行社要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太原市旅游执法监察大队、各县区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旅行社“零负团费”的经营行为,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进行整治,对“零负团费”多发的重点线路、重点旅行社和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开展旅游合同、旅行社业务档案、导游带团等专项检查,派出执法人员对“零负团费”多发的线路进行随团暗访。联合工商管理部门开展旅游广告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含有“零负团费”、低于正常成本价报价、欺诈宣传、误导性语言营销的违法违规旅游广告。联合物价管理部门开展旅游团队购物商店、旅游自费项目收费标准的专项检查。
对旅行社的违规行为,依照《旅行社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对违反广告、价格等相关规定的旅游广告和旅游报价问题将移交工商和物价部门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的导游人员,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导游员IC卡扣分、罚款、扣证等处罚,同时取消违规旅行社、导游员年度各种先进评选资格,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太原市旅游局今日还向社会公布了全市治理整顿“零负团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5679104,请社会各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