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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试水佣金返还制度 零负团费痼疾难返

山东旅游信息 山东自驾游 14年前 (2010-08-06) 261次浏览 0个评论

  从8月开始,云南省旅游业正式推行“公对公”佣金返还机制。根据规定,购物佣金只能由购物企业和旅行社公对公进行结算,导游不再私吃回扣。乐观者称此举可以杜绝零负团费,根治游客深恶痛绝的强制消费。但也有业内人士称,“公对公”很难成为整治零负的救命草,宣传促销费“公对公”返还机制,只是把旅游业畸形的购物回扣制度进行公开化、甚至合法化而已;由于目前导游的薪酬机制问题,强迫消费亦难以从此得到根治。而其合法性也得到了法律人士的质疑。

  赌团:云南旅游业诞生的畸形怪胎

  几乎八成以上参加旅行社团队外出旅游的游客,都有过在行程中进店购物消费的经历。而这些作为消费者的游客,很多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旅游过程中往往会成为旅行社、司机、导游手中用于赌博的纸牌。

  在云南最火的旅游景区丽江,一位旅游车司机曾很形象地对记者介绍:“每次拉客人,我都把他们当成是和朋友们斗地主时候的底牌;事先给旅行社交人头费买团,自己再垫付油钱和过路费,只有等到游客从购物点出来,我才看到牌面是好是坏,才知道自己是赌赢了还是赌输了,是赚了还是赔了!”

  这就是旅游业内并不陌生的赌团,也是旅游业的一个畸形怪胎。

  如果按照正常的市场规律,旅行社组团收取游客包含食宿行在内的团费,再从中给旅游车司机一笔费用用于运送游客,同时从中支付导游的工资。但现实却恰恰相反,在很多地方的旅游市场存在的情况则是:旅行社组团,收取团费,再把游客按人头收费卖给导游和司机。司机需要自己垫付油钱、过路费等费用,导游亦需要先付出劳动,而两者的收入,则只有带游客到各个旅游购物景点,用高出正常价格多倍的价钱购买旅游产品。当然,并不是每一个游客进入购物景点都会购物,于是,导游和司机购买团队就带有赌博的性质,既然是赌博,自然有赢有输。客人买的东西多,就赚了,客人不买东西,就亏了。

  据了解,在云南的部分景区,赌团的现象很常见,地接社、导游、司机从旅行社买团来接待,并不断地把客人带入购物店购买云南的珠宝、玉石、茶叶、药材、精油等特产,以获得购物店所给的“返佣”为生,而购物店的“返佣”高达20%到70%不等,其中茶叶、玉石、银器等“返佣”都比较高,有的高达70%。

  在长期的赌团中,地接从业者还根据游客所在地区、行业的不同,把客人分等级,购物比较少、容易投诉的记者、律师则一直被归为垃圾团。根据等级、类别不一样,再来对号入座带到相应的购物店,类似于“宰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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