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旅游局:
为做好山东省民间手工艺制作大师评选工作,根据山东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民间手工艺制作大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旅办发[2011]90号)要求,现就评选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评选采取专家现场评审方式。以申请人提交的视频、代表作品和书面材料为主要评审依据。视频信息在9月25日前发送至sdlysp@1211111。逾期未提交视频的,不予终评。
请申请人提交视频的同时附承诺书,承诺提交的视频资料真实,无冒名顶替等造假行为。承诺书经市旅游局审核通过后盖章有效(承诺书文本后附)。
二、视频制作内容
申请人提交的视频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制作工艺的全过程录像,包括选材、工艺制作全过程、成品展示等。
2、手工艺项目的文化背景和工艺特点、代表作品展示说明、所获奖项和手工艺传承情况等。
3、视频文件以申请人和项目命名,图像和声音清晰,无非法镜头,不少于10分钟。
三、切实加强宣传推广
为更好的推介宣传民间手工艺术,扩大影响,拟将申请人提交的视频在优酷网、齐鲁网、山东旅游政务网、山东旅游新闻网和山东电视台体育频道《新旅游》栏目进行展播。此次展播分为网络展播和电视展播。如因视频不符合展播媒体要求而导致无法播出,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网络视频展播要求:视频文件以申请人和项目命名,送评片开场需有蓝底字幕,标注送选人、送评项目、时长、格式,要求图像为MPEG或WMV格式,声音清晰,无非法镜头。
电视视频展播要求:视频文件以申请人和项目命名,开场需有蓝底字幕,标注送选人、送评项目、时长、格式,格式为无遮罩AVI格式,镜头拍摄,剪辑符合电视专业要求,有景别区分,背景音乐与文字解说各为单独声道,无非法镜头。
联系人:李晓丽 郭全松
联系电话:0531-82676202/6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