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1月23日电 近日,2011年山东省“好客山东休闲汇”组织奖和工作先进单位公布,潍坊市荣获“好客山东休闲汇组织奖”称号。
据了解,于今年“好客山东休闲汇”活动中,潍坊市及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统筹协调,广泛参与,创新活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推进整个活动期间高潮迭起,精彩纷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因此,除了潍坊市荣获“好客山东休闲汇组织奖”称号外,潍坊青州市、临朐县、寿光市获得了县(市、区)“好客山东休闲汇组织奖”;诸城市、安丘市、潍坊市奎文区获得了县(市、区)“好客山东休闲汇组织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