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7日电 为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证消费者饮食安全,山东省聊城市旅游局、旅游行业协会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行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及不定期抽查,对经营河豚鱼(或以其它名称替代)的餐馆,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而每年春季是河豚鱼产卵的季节,此时的河豚鱼毒性最强,也是人们误食河豚鱼中毒的高发期。聊城市旅游局等单位迅速组成突击队伍,采取群众举报、地毯式排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全市餐饮消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供应和食用河豚鱼。同时,鼓励消费者对违法经营河豚鱼的行为进行举报。
聊城市旅游局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如果发现餐饮单位有经营河豚鱼的行为,可以向旅游局投诉举报,旅游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同时,也提醒广大公众在购买和食用水产品时,不要购买、食用来源不明或不认识的鱼类。如果误食河豚鱼,应立即采取措施诱导催吐,及早排除体内毒物,并尽快送医院进行紧急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