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至23日,济宁市将开展导游专项执法检查周活动,在全市集中开展导游专项执法检查。
按照要求,本次检查将结合各地实际重点查处,导游不佩戴导游证上岗,不携带有效计划书,不按规定执团旗,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违规行为;导游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及线路,减少游览景点,增加购物次数,或以合同约定为由,要求游客必须购物消费,必须接受参加自费项目的违规行为;导游诱导游客消费的违规行为;导游在服务过程中降低服务质量标准,无故不随团活动,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违规行为;导游拒绝、逃避检查,或欺骗检查的违规行为;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的违规行为等方面。
活动周期间,济宁市旅游监察大队与各县市区旅游局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景区景点、机场车站码头、购物场所等旅游团队集散地和游客聚集区,集中开展检查活动。
济宁市旅游监察大队队长刘玉平表示,此次检查将严格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通过检查周活动将切实提升济宁全市导游规范、优质服务水平,为暑期旅游旺季及8月份即将开展的好客山东休闲汇创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