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旅游局下发通知,将于10月10日举办全旅游系统《旅游法》培训。
此次培训重点围绕新颁布的《旅游法》和《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提高全市旅游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此次培训人员涉及济宁市各县(市、区)旅游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局分管监督管理或质监执法的副局长,监督管理科科长,旅游监察大队队长(质监所所长),执法骨干(持执法证人员);全市旅行社总经理;四星级饭店总经理。
据济宁市旅游局副局长郑庆军介绍,为宣传好《旅游法》,前期济宁市旅游局多次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宣传《旅游法》。此培训期间特邀青岛市、烟台市旅游局一线专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现场培训和答疑。济宁市旅游局还特别编印了《旅游法规选编》,内容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细则、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山东省旅游条例等相关资料,培训期间将发给每一位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