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旅游意识的提高,冠县旅游事业逐步发展,旅行社也增加至7家,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愈发重要。今年来,冠县旅游局加大了旅游执法力度,对旅游合同、租车合同、保险合同、导游配备情况等关系游客利益的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冠县旅游市场秩序,营造理性、健康的旅游发展环境,根据国家旅游局在云南召开的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专题会议上的工作部署以及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和《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冠县旅游局决定自12月上旬至2016年5月,全面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冠县旅游局高度重视此次治理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监督管理科、执法科、市场科科长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小组,加大旅行社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旅行社“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及强制购物”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向各个旅行社下发省市文件,检查旅行社台帐、合同等,和旅行社经理进行座谈,坚决查处黑团、黑车、黑导游现象,确保旅游零投诉和旅游安全工作,这次检查必将对旅游市场秩序的稳定和旅游安全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