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为大力发展我市旅游产业,增加入境旅游人数和收入,调动和激励国内外国际旅行社组织境外游客来我市旅游,市旅游局近日出台《哈尔滨市入境旅游包机或专列奖励办法》(试行)。
按照《办法》(试行),市旅游局将对一次性招来一架次旅游包机、游客不少于100人(含100人)的组团旅行社,给予2万元奖励,每增加50人,增加奖金5000元;对于一次性招来一车次旅游专列、游客不少于150人(含150人)的组团旅行社,给予1万元奖励,每增加50人,增加奖金5000元。奖励范畴为入境(包括港、澳、台)旅游包机或专列,游客在哈尔滨游览时间不少于两日(含两日)。
符合奖励标准和条件的组团社,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市旅游局提出申请,需经市入境旅游包机或专列奖励领导小组核实确认。具体核实办法为,组团社提供游客名单、飞机票或火车票复印件,市入境旅游奖励领导小组派出人员在机场或火车站现场查验游客护照或身份证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