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长江三峡游船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重庆旅游局举行,重庆市的20多家旅行社和21艘豪华游船与重庆旅游营销中心共同签署了地接社、组团社和入境旅游合作协议。重庆旅游局副局长王定国表示,凡是签约的旅行社、游船公司,按照协议规定完成了组团、地接任务的,都将获得一定奖励。
按奖励标准,重庆旅游营销中心与组团旅行社协议约定的奖励金额为每人不低于人民币20元,团队在游览长江三峡沿线某一个签约景区,还可获区县旅游营销中心对旅行社的奖励。签约的组团旅行社组织团队人数,当年达3万人、5万人、7万人、10万人以上的,分别按人民币5万元、10万元、15万元、25万元进行奖励。签约的游船公司,最高奖金为10万元/船/年。王举国举例说,如组境外团队来游览三峡、武隆喀斯特等地,按照市旅游局出台的奖励政策,每人给予30元,同时武隆县的奖励政策是每人80元,再加上其他区县的奖励政策,算下来每有一个境外游客,旅行社至少可获100多元的奖励。
据了解,这是重庆首次出台大规模、大范围的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