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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村民"入股"景区 最高分成300万

山东旅游信息 山东自驾游 13年前 (2011-08-05) 202次浏览 0个评论

  村民参与景区管理,并参与景区的门票分红,这是西双版纳傣族园近期推出的管理举措。据了解,傣族园5个寨子的村民,自今年7月可参与景区管理,并按照每年门票收入的15%至20%分成。以每年1500万元的门票收入计算,村民每年能获得的最高分成为300万元。

  傣族园景区位于橄榄坝,内有我国保存最完好的5个傣族自然村寨,是闻名遐迩的4a旅游精品景区。自1998年建园之日起,傣族园便实行“公司+农户”的经营管理模式运作,村民通过成为景区员工,或在景区内开办农家乐,售卖农产品、工艺品获益。为了进一步优化景区的管理模式,傣族园自今年6月开始,便和5个寨子的村民协商新的利益分成模式,最终,双方达成了一份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为,自今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傣族园景区的实际门票总收入在扣除营业税及附加费用后,每年按15%提取并返还给村民;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48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园开发合同》终止,傣族园景区的实际门票总收入在扣除营业税及附加费用后,每年按20%提取并返还给村民;村民派人在售票处及验票处协助傣族园景区相互监督验票,所派人员的工资由村委会承担;傣族园景区为保护园区内的干栏式建筑,一次性补助每户村民1.5万元;村寨范围内的道路、花木、绿化设施等,由景区负责建设和维修,村民配合维护等。

  据了解,傣族园近年来每年的门票收入都在1500万元左右,照此数据计算,村民每年最高可以获得300万元的门票分成。傣族园景区方面称,这样做,主要是改变利益分配机制,优化景区管理,提升村民参与景区管理的积极性,让村民进一步获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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