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旅游业被列入鼓励类产业。
该《目录》第三十四条列出了鼓励“旅游业”发展的主要内容:休闲、登山、滑雪、潜水、探险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开发与营销服务;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游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服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信息服务;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开发及营销。
据介绍,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新《目录》全面反映了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内容,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自主创新以及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以及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有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