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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民状告机场高速收费太高今日递诉状

山东旅游信息 山东自驾游 13年前 (2011-06-21) 184次浏览 0个评论

黄乃海出示三份证据。谷岳飞摄

  南京市民黄乃海

  今日状告机场高速收费太高

  要求省物价局“依法查处,降低收费”

  中国山东网讯 今天,如果不出大的意外,南京市民黄乃海将出现在南京市中级法院。这位著名的公益维权老人将向法院递交一份行政起诉状,状告江苏省物价局。诉讼请求是,要求江苏省物价局“降低南京机场高速收费标准”。黄乃海称,南京机场高速的收费标准,比北京、台北机场高速两个加起来还多,直斥“南京机场高速收费太高!”在国家五部委严格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的大背景下,黄乃海此举备受关注。

  为什么要起诉

  “一开始就觉得它有点贵”

  南京机场高速建成通车之后,身为企业老总,黄乃海成为它第一批用户,“一开始就觉得它比较贵”,黄乃海对本报记者说,但因为也不知道其他地方的机场高速收费情况,黄乃海当时也就没多想。

  后来,黄乃海退休之后,学会使用电脑,便开始在网上查询相关数据。2009年,他在网上看见新闻,北京机场高速呼应群众呼声,将收费价格从20元降到10元,这让黄乃海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他觉得南京机场高速也应该效仿,把价格降到合理范围之内。

  “北京市民人均收入远高于南京市民的,按道理讲,南京机场高速收费应该比北京机场高速更低才是,而事实上是,南京往返需要40元,而北京机场高速仅需要10元。”黄乃海说。

  黄老今年71岁,是南京市著名的“维权斗士”,退休后几乎专职于公益诉讼。这些年他几乎视南京机场高速的“高收费”为眼中钉,他说不仅和北京等地相比,南京机场高速收费太高,和境外、国外一些地方更是没法比,他说自己曾在国外专门考察过,有些国家机场高速甚至不收费,即使收费也是费用较低。

  此前曾两次起诉

  两级法院驳回降低收费诉求

  2009年11月17日,黄乃海向南京市中级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当年12月4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审查后认为:“上诉人要求江苏省物价局变更南京机场高速收费标准,使收费标准降低至合理范围内的诉讼请求,没有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因而裁定“不予受理”。

  黄乃海不服南京市中级法院的裁定,10天后,他向江苏省高院上诉,请求该院裁定一审法院依法受理此案。黄乃海认为自己是有明确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他表示,起诉状中列举了北京机场高速的收费标准,同时又引用了2008年审计署的审计公告中,关于南京机场高速收费标准高于本地同等级公路0.42倍的审计结论,证明南京机场高速单趟收费20元/次的收费标准过高。

  对于自己起诉状中诉称的“要求江苏省物价局变更南京机场高速收费标准,使收费标准降至合理范围”,所谓“合理范围”,黄乃海称就是应该降低0.42倍,即单趟收费11.6元/次,这就是他要求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然而江苏省高院将他的上诉驳回。

  近日,国家五部委决定严格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的新闻引起黄乃海的注意,黄乃海觉得调整南京机场高速收费标准的时机到来,“这次机会比2009年那次更好”,因而这位71岁的热心老人在和律师商定后,起草了新的行政起诉状。

  在起诉状中,黄乃海言辞颇为激烈,他要求被告(江苏省物价局)“履行行政职能,依法查处南京机场高速管理处违法收费行为,降低南京机场高速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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