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营造良好的国民休闲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山东省旅游局、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确定,在“国民休闲汇”期间,联合开展休闲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重点包括:(一)打击旅行社挂靠承包行为。(二)严厉打击“零负团费”、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行为。(三)加强导游计分管理,规范导游服务行为。(四)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旅游业务行为。(五)严格监督旅游广告宣传和旅游信息发布,严肃查处虚假旅游广告行为。(六)整治旅游商品市场秩序,坚决查处强买强卖、敲诈旅游者、虚高定价、不明码标价,以及尾随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