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各市创新思路,策划推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休闲主题周,丰富首届“国民休闲汇”活动,吸引广大公众、游客积极参与,满足人民群众的休闲消费需求,按照《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最佳休闲主题周评选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国民休闲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办单位:中国休闲协会、山东省民俗学会
二、评选范围
在国民休闲汇期间(2011年8月13日至10月31日),各市举办的休闲主题周及全省统一举办的旅游休闲主题周。
三、奖项设置
最佳休闲主题周设一、二、三等奖,同时颁发奖牌和证书。
一等奖2名,奖金各4万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2万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万元
四、评选标准
1、围绕“国民休闲”主题,创意新颖独特,地方特色鲜明,活动内容丰富多彩。
2、活动规格高、规模大,方案完备,组织得力。
3、活动成效显著,广大群众、游客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媒体宣传力度大,影响深入广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