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和《山东省国民休闲发展纲要》,进一步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广大群众的体育休闲生活,省体育局确定在全省开展全民健身休闲精品项目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集中广大群众智慧,对我省各地群众基础较好的民间体育、民族体育、传统体育项目等进行挖掘、整理和提升,塑造一批富有山东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普及开展的精品休闲健身项目,提升休闲体育的文化影响力,助推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
二、时间安排
本次评比活动分推荐申报(8月下旬)、初评(9月中旬)、复评和交流展示(10月中旬)三个阶段进行。
三、参选项目
富有地方文化特色、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寓健身与娱乐于一体的体育健身项目,包括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时尚休闲体育健身项目,以及便于机关、企业、社区、各类人群开展的其他体育健身项目。参评项目的形式要活泼新颖,便于推广普及;具有较强的科学健身理论基础,对提高健康素质、促进身心健康作用明显。
四、评选办法
(一)自评推荐
8月30日前,由各市对本地区具备参评条件的项目进行层层选拔、整理,报省体育局群体处参加初评。申报项目材料包括视频动作展示(光盘形式)、文字材料介绍(400字以内)及山东省全民健身精品项目展示交流评选活动申报表。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初评
9月20日前,省体育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三)复评与展示
10月16日前,省体育局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对最终确定的精品项目进行表彰,并选择部分精品休闲健身项目在10月16日山东省全民健身运动会闭幕式上进行展演。
五、表彰奖励
(一)对通过复审的精品项目,授予“山东省全民健身精品项目”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对积极参与评比活动的市地和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