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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以任何形式将寺庙道观捆绑上市

山东旅游信息 山东自驾游 12年前 (2012-06-13) 172次浏览 0个评论

  国家宗教局:反对以任何形式将寺庙道观捆绑上市

  反对以任何形式将寺庙道观捆绑上市

  对于“寺庙被承包”、“寺庙被捆绑上市”这一问题,国家宗教局研究中心主任张训谋说,这一部分寺庙分两类,一类是依法登记开放、由宗教界自主管理并接受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行政管理的法律意义上的宗教活动场所;另一类是历史遗迹或近年非法兴建、具有佛道教文化要素,但未依法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建筑或设施。张训谋认为,后者是媒体报道较多的出售高价香烛、设置功德箱、假僧假道欺诈游客等现象的地方。

  国家宗教局一司副司长刘威表示,寺庙道观是满足信教群众宗教活动需求的场所,是民间非营利组织。综观世界其他国家,从没有将宗教活动场所打包上市的先例。发展市场经济应该有边界,要符合社会的基本底线。企业和个人不得投资经营或承包经营寺观,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寺庙宫观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同时,要区分企业、个人捐赠与“投资”、“参股”寺庙道观、露天宗教造像,制止任何形式的“借教敛财”活动。国家宗教局将会商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专门文件,明确政策界限,提出治理措施,进行指导督查。如经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存在此现象,应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应撤销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佛教教职人员将建数据库,“假僧假道”有据可查

  对于“假僧假道”的问题,刘威认为,关键是认定真正的宗教教职人员。据刘威介绍,2006年12月,国家宗教局制定发布了《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到今年底,全国范围内的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将基本完成,同时将建设佛教教职人员数据库,届时如有冒充僧人敛钱骗财的情况,在当地佛教协会和宗教部门都将有据可查。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对于利用宗教侵犯公私财产、敛钱骗财的违法活动,将由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政府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认为,还需提高信教群众辨别“假僧假道”的能力,“按照汉传佛教的教义教规,僧人是不会在大街上化缘募捐、兜售护身符的,如果有,那肯定是假的。”学诚说。

  宗教活动场所名录将公布,方便公众识别

  针对一些寺庙道观存在乱收费、烧天价香等问题,国家宗教局进行了认真调研。调研结果显示,这些问题大都出现在没有依法登记的非宗教活动场所,扰乱了正常的宗教秩序,使佛道教界蒙受不白之冤。

  此前,国家宗教局已专门发通知,要求各地自查自纠,还将逐步把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名录向社会公布,以便公众识别。对未登记开放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寺观等开展宗教活动、雇佣假僧假道开展所谓宗教活动等现象,国家宗教局将协调文物、园林、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制止和取缔。国家宗教局还将继续会同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六部委,切实贯彻落实2009年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精神,规范燃香活动,推动梳理文明敬香风气。

  此外,国家宗教局将理顺宗教活动场所与旅游、园林、文物等部门的关系,推动“寺庙被包围”、“寺庙被上市”等问题的解决,对信教群众进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给予门票优惠。(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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