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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居频遭"黑手" 公众痛批"空气执法"

山东旅游信息 山东自驾游 12年前 (2012-06-27) 185次浏览 0个评论

  位于南京新街口的著名民国建筑张治中公馆,近日被曝光北楼已成某豪宅的售楼处,南楼挂牌6000多万元进行销售。

  张治中公馆的“磨难”其实自2007年早已开始,而且就发生在公众和媒体监督的眼皮底下,文物部门的叫停、整改、罚款等监管行为一次次沦为“空气执法”。焕然一新、待价而沽的“张治中公馆”再次引发公众对文物保护中“空气执法”的强烈质疑与批评。

  2006年被认定为南京市文保单位的“张治中公馆”虽然属于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是私人财产。但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各类建设性活动和保护维修项目等,都必须严格遵循文物工作方针,依法报批。令人不解的是,“张治中公馆”在两年多即完成了“拆除”和“重建”,只付出了房价九牛一毛的罚款代价。

  从目前披露的情况看,“张治中公馆”当年也是以“维修”的幌子行拆旧建新之实,这成为近年来名人故居频遭“黑手”的惯用伎俩和模式:从北京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到济南的英领事馆,再到重庆的蒋介石行宫,其悲剧性命运在“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的说辞中早已注定。透过这些贻笑大方的创造性词汇,我们看到的是文物建筑在城市开发与经营“围剿”中举步维艰的境地。

  群众有眼睛,媒体有声音,法律有牙齿,但却挡不住一栋栋文物建筑的消逝,个中缘由让人深思。“张治中公馆”拆建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文物部门似乎对于文物遭毁的具体情况总是“后知后觉”;对于打击处理破坏文物的行为总是“力不从心”;对于文物最终遭毁所应承担的监管责任又常常避而不谈。孱弱如此,执法何来尊严?保护何来成效?

  重建到底有无批文?重建过程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重建之后的建筑是否仍属文物保护单位?关于“张治中公馆”的是是非非仍在持续发酵,我们一方面期待权威部门尽快给出让人信服的解释,一方面更希望文物保护与监管执法能够真正“硬”起来,让所有破坏文物的行为得到应有惩罚。 (据新华社电)

  任尔曝光叫停 拆平仅罚25万

  早在2007年7月,南京多家媒体就曾报道 “市民举报张治中公馆被野蛮拆改”。三个月过后,媒体再次曝光 “神秘的房主竟对4份停工通知置之不理,还铁将军把门,又悄然施工。当天,文物、公安部门赶到现场,最后民警翻墙进入。南京市文物局再次紧急叫停”。到了2008年3月,据市民反映,张公馆已被夷为平地。复建工程已几近完工。南京市文物局最终对此“罚款25万元”。

  曝光后不好卖 房产公司入驻

  据透露,目前张公馆为一家房地产置业公司的注册所在地。记者调查获悉,网上“南楼售价高达6400万”其实是一则 “旧闻”。2009年5月,南京杰寅房产中介曾在报上发布信息出售沈举人巷26号、28号的“张治中公馆”,里面两栋小楼报价加起来为6400万元。一知情人士分析,很可能是媒体报道之后房子不好卖了,业主将其租给了房产公司。(解放日报 涂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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