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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责任险并非"保护伞" 受益者为旅行社

山东旅游信息 山东自驾游 12年前 (2012-08-16) 209次浏览 0个评论

  旅游旺季,暴雨频发,旅游意外是游客最不想遇到的事情。有时旅游花费要上万元,但只有几十元的旅游意外险却总被人们忽视,等到事故发生了才追悔莫及。

  现在许多旅行社会以“旅游送保险”为名推销旅游产品,在游客中非常具有诱惑力。但实际情况是,旅行社搭配销售的保险并不一定能及时获赔。据了解,旅行社附送的这份“保险”一般是“旅行社责任险”。而该“责任险”其实是旅行社为自己投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旅行社。如果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代表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事故原因并非由于旅行社疏忽或过失造成,游客就要自认倒霉了。

  然而,笔者在走访时了解到,愿意主动购买旅游意外险的游客并不多见。“旅行社责任险是正规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有的险种,人身意外险根据目的地的不同,所保的额度也不同。而旅游意外险均为自愿购买,根据不同的参团时日,保费价格也不同。”银座旅行社市场部崔洁说道。

  据笔者了解,一般的旅游意外险保障项目只包括意外身故和残疾、意外医疗费用补偿、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等,而部分保险还包括了航班延误,更高级别的还包括了托运行李丢失、事故后亲友慰问探访津贴等项目。出境旅游意外险则还包括行李和随身物品丢失、行李延误、旅行证件遗失、旅程延误等等,可以为出行带来各类不同组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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