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于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旅游法律法规,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推动全市旅游健康稳定发展,8月23日,乐陵市旅游局举办第一期旅游法学习培训班。市旅游局全体人员、旅行社、星级酒店、景区企业代表20余人参加了此次学习培训。
本次培训重点学习了《旅游法》出台的背景、亮点,并对相关条文作了详尽的阐述,结合《旅游法》的解读,旅游局宣讲人员特别强调了旅游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各企业遵章守法的同时,将旅游安全工作放于重中之中的位置,确保旅游安全。在安全管理中大力推行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市旅游安全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