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10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金乡县文物旅游局开展了《旅游法》宣传贯彻和旅游市场大检查。
工作人员走访了全县主要旅游企业,对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资格、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情况、旅游合同签订、旅游安全用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同时还要求各旅游企业高度重视《旅游法》宣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员工学习。
通过检查发现,《旅游法》实施后,“零负团费”现象已经彻底终结,旅游行程内自费、购物项目已全部取消,旅游企业纷纷表示《旅游法》的实施真正地提升了旅游产品的品质和企业的形象,根治了旅行社“零负团费”的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