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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实施只是阵痛 媒体过分夸大"购物"影响

山东旅游信息 山东自驾游 11年前 (2013-11-19) 223次浏览 0个评论

  中国山东网11月15日讯(记者 孙俏俏)适逢旅游市场国庆黄金周《旅游法》实施,让旅游企业打了一场没有硝烟的冷仗,尤其是小旅游企业旅游业绩同比往年下滑严重,仅有几家较大旅游企业业绩跟往年持平或略有上升。取而代之的,关于旅游企业的投诉几乎为零,市场趋向更加规范。

  导游收入锐减 福利趋向健全

  冯小姐从事导游工作3年,现供职于济南一家规模较大的旅行社,主要负责出境游,带日本和韩国的团,旅游旺季时每月收入近万元,淡季也有3000多元的收入,算得上白领阶层。“每年10月份都是收入旺季,今年收入却降了一半,现在好多同事都待业”冯小姐告诉记者。“《旅游法》实施,我们收入确实降低了不少,但是公司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交纳五险,且平常工作不需要再费心思给游客推荐自费项目。”

  “导游收入普遍降低,积极性受挫,公司把导游工资每月上调约200元,对导服费中的地接导服费用每团次增加20元,保障导游的利益。”嘉华国旅管兴国介绍说。

  “零负团费”时代终结消费习惯有望改变

  伴随着旅游法的实施,过去的“零负团费”终结,花一千块钱就能港澳游、出国游的时代或一去不复还。“中国的老百姓消费习惯不好,就喜欢便宜的旅游产品,对于高品质价格高的产品不怎么接受,《旅游法》的出台或许能改变老百姓的消费习惯。”从事旅游业10年的赵先生告诉记者。

  旅游业资深人士李志轩预测,“旅游产品有可能变成奢侈品,暴利行业”。

  旅游投诉几乎为零 市场趋向规范

  《旅游法》实施后,十月份即使是旅游旺季,大部分旅游企业业绩也明显下滑,尤其是出境业务。山东交运旅游集团10月份出境游业务下滑严重,嘉华国旅业绩虽未下滑,但跟预期却有很大差距。与游客降低业绩下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旅游投诉几乎为零。山东省旅游局执法大队郑科长告诉记者,“《旅游法》实施一个月以来,山东旅游投诉量少了,因为购物、自费项目的纠纷基本上没有了,市场趋向比较规范。”

  《旅游法》实施,长远来说益处颇多。新中国旅油利军说,“旅游法禁止不合理低价,旅游市场会越来越规范,对于一直从事合法旅游业务的企业来说是好事。”

  但是,《旅游法》禁止不合理低价,市场真的没有“零负团费”旅游产品了吗?旅行社原来低报价“抢客”的行为真的终结了吗?与之相对的却是旅游成本核算难,对于旅游产品成本,各方没有一个统一说法,是否涉嫌不合理低价,更是难以估算。(详见中国山东网相关报道《<旅游法>难控低价旅游团 成本核算难旅行社钻空子》。)

  公众对旅游法“购物”过分解读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游社对于“购物”二字过于敏感,通过取消所有购物来应对《旅游法》,媒体也过于夸大旅游法对于购物的解读。

  据媒体报道,导游不带游客购物被投诉,反映了当下旅行社与导游过分谈“购物”色变。王小姐对此深有感触。王小姐平常喜欢旅游,前几天趁休年假刚刚去泰国转了一圈,可是导游的一问三不知颇让她恼火,避免涉及购物惹来投诉。对于“购物”的恐慌甚至蔓延出了“考拉吃的那种树叶”、“有育儿袋的大老鼠”新的介绍语,这并不是诙谐幽默,而是导游在介绍特色产品时避嫌,怕游客联想起“桉树精油”、“袋鼠精”。

  旅游业资深人士李志轩解读《旅游法》关于购物的问题时说,“《旅游法》不是不能购物,而是要协商一致,签约旅游行程可以有购物和自费项目,只要和旅游者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即可。”

  怎样在《旅游法》合理的范围内购物?李志轩说,“可以将旅游目的地的购物场所和另行付费项目列在旅游行程单下面,以便旅游者了解选择。组团社根据签约旅游行程单中的约定,可以对其调整。游客如果要求购物或自费,必须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协商一致或旅游者主动要求变更行程,游客需签字或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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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驾旅游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