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外国人申请延长签证停留期限,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证明材料:
(1)持C字签证者,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民航、铁路、公路、港口等运输公司出具的证明函件。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30日。
(2)持F字签证者,应当提交邀请、接待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未备案的单位还应当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
(3)持G字签证者,应当提交接待单位证明函件和前往国家(地区)已确定日期、座位的机(车、船)票。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30日。
(4)持J2字签证者,应当提交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30日。(摘自国侨办侨务干校编著《侨务政策法规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