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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旅游国标9月实施 不具法律效力实施有难度

山东旅游信息 山东自驾游 8年前 (2016-03-21) 155次浏览 0个评论

  75岁以上老年旅游者在报团前需要请成年直系家属签字,旅行社应为包机、包船、旅游专列以及百人以上的老年团配备随团医疗人员,连续乘坐汽车时间不应超过2个小时……国家旅游局日前出台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为“银发族”的出行保驾护航。

  连续游览不宜超过3小时

  《规范》从“吃住行游购娱”这六大旅游要素出发,结合老年人身心特点,做出了许多“刚性”规定,保证老年游客的旅游体验。《规范》认定,老年旅游者即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旅游产品消费者。

  由于老年游客体力有限,不适合过于紧凑的日程安排。《规范》提出,整个行程应节奏舒缓,连续乘坐汽车时间不应超过两个小时,每个景点应安排充裕的游览时间,且连续游览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

  交通方面,《规范》规定乘坐火车或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应安排卧铺,且宜尽量安排下铺,客车上应配备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住宿和餐饮上,《规范》要求宜选择有电梯的饭店,没有电梯的饭店应安排老年旅游者入住3层以下楼层。

  为了保障老人安全,《规范》要求,应选择具备紧急物理救护等业务技能、了解一般医疗常识、具有至少3年导游从业经验、做事细致耐心的导游/领队全程随团服务。包机、包船、旅游专列和100人以上的老年旅游团应配备随团医生服务。在出发前,应采集老年旅游者健康情况等信息,75岁以上的老年旅游者应请成年直系家属签字。

  不具法律效力实施有难度

  “对于老年旅游,一些地方或旅企可能制定了自己的标准,但行业标准一直是缺失的。《规范》可以给各旅行社提供一个参考。”《规范》的主要起草人之一、探路者旅行副总裁、易游天下董事总经理钟晖说。

  然而,由于《规范》仅是一部旅游行业的推荐性标准,因此从法律角度上看,并不具有强制性。“但如果旅行社和游客将该标准约定在旅游合同中,则具有法律约束力。”旅游法专家李志轩表示。不过,由于《规范》的内容非常细致,随团医生、子女签字、开设绿色通道等条款都将增加旅行社的成本,因此旅行社应慎重考虑是否要将此《规范》约定在合同中。

  “虽然目前《规范》的普遍实施可能有一定难度,但至少它能给市场起到一个引导的作用。如果不符合这些规范,就不能叫老年旅游产品。”钟晖表示,《规范》有利于带动旅行社更积极地投入到老年产品的开发中去。

  老年旅游需“供给侧”改革

  调查显示,我国目前的老年旅游市场占整个市场的20%,是仅次于中年旅游市场的第二大旅游市场,旅游收入达到上百亿元。市老龄产业协会的一份调查显示,北京约有老年人300万人,其中60%以上都有出游需求。

  然而市面上的旅游产品,打老年牌的多,符合规范的少。老年人在旅游上不愿意投入太多,因此客单价比较低,消费也比较少,而且老年人保险风险比较高,旅行社要承担比较大的运营风险,都导致现在好的老年旅游产品比较少。

  钟晖表示,老年旅游需要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来一场“供给侧”层面的改革。“比如很多老年人都有怀旧的心理,我们可以针对这种需求,给他们定制专门的行程。”

  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规范》刚刚出台,目前对其的执行情况还在具体规划当中。“老年旅游产品由于涉及保险还有安全问题,因此公益性比较强。我们下一步的行动主要还是集中在调动旅行社积极性上,帮助它们设计出既符合老年游客需求、又有利于市场发展的旅游产品。”

  此外,市旅游委将加强培训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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