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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布第二批保护性建筑名录 175个建筑上榜

山东旅游信息 山东自驾游 7年前 (2017-04-07) 386次浏览 0个评论

  唐氏住宅、城西桥、百年邮电……这些熟悉的面孔,今后都将受到细心呵护。

  日前,合肥市公布第二批保护性建筑名录,此次共有175个建筑上榜,截至目前全市保护性建筑数量已达295个。

  市区也有数十个保护性建筑

  2015年,合肥市公布了第一批保护性建筑名录,当中120个建筑分属肥东县和肥西县。在此次公布的名录中,坐落于城区的40多个建筑榜上有名,诸如唐氏住宅、城西桥、原安徽省轮胎厂办公楼等,今后都是受保护对象。

  所谓的“保护性建筑”,指的是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确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发布保护性建筑名录的意义,在于建立保护性建筑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全局掌握本市保护性建筑现状,为加强本市历史建筑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与再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在合肥市第二批保护性建筑名录中,位于庐江县的最多达到45个,有孙立人故居、丁汝昌纪念馆、矾矿老办公楼等。城区不少建筑此次也纷纷上榜,像瑶海区的原安徽省轮胎厂办公楼、庐阳区的李鸿章当铺、蜀山区的安大教学主楼、包河区的唐氏住宅等。

  未经规划严禁拆毁、破坏

  近年来,拆除保护性建筑的现象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那么,对于此次上榜的175个建筑而言,是否意味着拿到一张“护身符”呢?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保护性建筑执行严格的规划许可制度,未取得规划许可严禁批准用地和进行建设。

  早在2014年,国家住建部就明文要求,各地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决制止拆毁、破坏保护性建筑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性建筑的保护工作。在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也不能随意处置保护性建筑。相反,更要注重保护性建筑的保护,禁止大拆大建、拆古建新,不仅要对其建筑本体进行保护,还应当保护其历史环境、整体风貌和空间特色。

  关注保护性建筑我们在行动

  每一座保护性建筑,都是历史的见证者,凝结着我们城市的魂,保护它们需要每个市民行动起来。从唐氏住宅亟待抢修,到城西桥破损又被涂鸦,多年以来,本报一直关注历史建筑保护,刊发了一系列报道。

  2016年6月24日,本报以“唐氏住宅历经近90载沧桑”为题,报道了此前唐家老屋目前年久失修的状况,破败的景象让人唏嘘不已。与此同时,合肥市文物管理部门加紧对唐氏住宅抢救性测绘及修复,让大家松了一口气。

  同年8月,本报发现城西桥的保护碑表面不知何时被人用黑色记号笔写上了汉字、拼音涂鸦。在城西桥的南头,一侧的护栏已经缺失。经过报道和关注之后,管理部门很快清理了涂鸦,并组织修缮破损护栏。

  建筑本没有生命,但它们是宝贵城市的记忆。文物管理部门也曾多次呼吁,市民朋友一起维护古老的文物建筑,共同创造良好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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