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潍坊市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由第三方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乡村旅游标杆示范项目专家检查验收组,按照事前培训、现场检查、资料审核、综合评估等程序,对2017年度下半年各县市区财政局、旅游局联合初审合格后推荐的乡村旅游标杆示范项目进行了综合检查验收,其中4个乡村旅游标杆示范项目通过验收。
昌乐县高崖库区窝铺村、昌邑市卜庄镇姜泊村、青州市王坟镇白洋口村以及寿光市风堂家庭农场4个乡村旅游标杆示范项目,潍城区福缘谷、临朐县龙脉山庄、经济区双杨庞家村3个乡村旅游发展规划通过专家组验收,达到全市乡村旅游标杆示范项目奖补条件和标准,将获乡村旅游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