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到12月31日,山东省泗水县十四个部门将联合开展泉林泉群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彻底改变景区内脏、乱、差和管理无序的局面,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泉林泉群景区旅游功能,营造舒适、美观、畅通、安全、有序的旅游氛围,提升改善景区旅游形象和投资环境。
环境综合整治的对象是泉林泉群景区内的单位和村庄,重点对泉水水体和周边卫生进行全面整治,彻底清除影响景观和水系的废弃物等各种生活垃圾,彻底清除景区内街巷的“三堆”(粪堆、草堆、土堆),彻底拆除影响景区景观的破烂棚厦、围墙等设施;全面禁止景区内单位和个人向泉水水体、河道、水塘及周边乱倒乱放废弃物,禁止向河道和水塘内排放污水;彻底清理景区内的环境卫生,解决景区内的脏、乱、差局面。
根据分工,泉林镇负责综合整治管理景区范围内的村庄,重点清理水面垃圾、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和村庄“三堆”,封停自备井,负责选择垃圾箱存放点和垃圾运输,禁止景区内农户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泉水水体;建设部门禁止办理景区范围内房产出让和转让,负责景区范围内需修建或需进行建筑外装建设的建(构)筑物管理,严格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城管执法部门整顿治理景区内无合法手续的建(构)筑物,规范治理景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禁止景区内单位(企业)生产污水直接排入泉水水体;文化部门指导综合整治工作中文物的保护;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禁止办理景区范围内土地出让和转让管理;水利部门指导水体清理,配合做好封停自备井工作;环保部门监控景区范围内环境指标;工商部门负责沿街商店经营管理;林业部门指导景区范围内绿化和禁止乱采、乱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