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4日起,暂停10个月的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开始重新征收。随之,烟台机场公布了各线路的收费额度。
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统一为: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50元。同时,根据国家民航局有关要求,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半价收取。目前,烟台机场800公里以下的航线包括大连、济南、北京、沈阳、南京、天津方向,这些航线每位旅客征收20元的燃油附加费,其他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均征收50元燃油附加费。
另据机场相关负责人介绍,燃油附加费是另行征收的费用,和机场建设费一样,不会对机票折扣价格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