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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山东三珍”品牌旅游商品

山东旅游信息 山东自驾游 12年前 (2011-12-28) 238次浏览 0个评论

打造“山东三珍”品牌旅游商品


“山东三珍”新闻发布会现场

  旅游商品承载着地域文化,是经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世界各重要旅游国家和国内各重要旅游城市都十分重视文化旅游商品开发。香港、新加坡、巴黎等国家和地区的旅游购物收入占据了旅游收入的半壁江山。2010年,我省旅游购物收入突破623.98亿元,占旅游总收入的21.5%,上升到旅游“六要素”之首。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文化、旅游强省建设,扩大消费,省旅游局、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决定协同《齐鲁晚报》、《大众日报》等主流媒体,联合培育打造“山东三珍”旅游商品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牌名称:“山东三珍”;品牌产品:阿胶、海带、胶东参;品牌广告语:“好客山东有三珍,阿胶海带胶东参”
  二、严格品牌主体企业的推荐
  “山东三珍”品牌主体企业必须是在山东境内注册,拥有养殖加工基地和销售渠道,企业产品销量位居同类产品前列,并经由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旅游局以及委托的行业协会推荐的企业。为了确保“山东三珍”品牌产品的质量,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扩大的原则,先由相关行业协会推荐2家阿胶企业、2家海带企业、10家海参企业。以后逐步扩大规模。
  三、 强化对“山东三珍”品牌产品质量的监管
  经推荐使用“山东三珍”品牌的企业,要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质量控制,健全检测手段,强化质量检验,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省海洋渔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对“山东三珍”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活动,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企业依法处理,取消其使用“山东三珍”品牌的资格。各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尽快研究出台《“山东三珍”品牌使用管理办法》。
  四、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
  省旅游局设立“山东三珍”旅游商品品牌网站专栏,宣传推广“山东三珍”品牌产品和企业。2012年将“山东三珍”纳入全省“联合推介、捆绑营销”体系。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各自渠道开拓市场,强化营销。“山东三珍”各品牌企业主体相互之间要团结协作,相互推介,互利互惠,共同维护和打造“山东三珍”品牌形象。
  省旅游局、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宣传动员各相关单位积极支持活动开展,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宣传推广“山东三珍”品牌企业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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