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我省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展示乡村旅游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从即日起,山东省旅游局将在全国启动好客山东·2013“寻找山东最美乡村”摄影、微电影(视频)征集评选活动。拿起手机、相机,在乡村旅游的过程中,随手拍下美景,以摄影、微电影(视频)的形式,分享旅游途中的幸福吧!活动将持续到2013年12月,现广泛征集参赛作品。
一、组织单位
承办单位:山东省旅游摄影协会
山东省旅游信息中心
《旅游世界》杂志社
大众日报大众旅游
齐鲁晚报玩周刊
合作平台:山东省旅游政务网
山东省旅游资讯网
山东省旅游局微信公众平台
山东省旅游局官方微博
松果网
满座网
独家视频授权:爱奇艺(www.iqiyabcde)
独家图片授权:中国旅游摄影网(http://www.lysy11111)
二、作品征集范围及要求
1.对摄影、微电影(视频)有创意、有热情的机构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2.同一参赛者可以提交不同题材的作品,每个参赛主体提交作品数量不超过5组(部),参赛作品应该为2012年1月1日以后创作;原创作品将优先考虑;
3.摄影大赛中摄影器材不限,手机、各种类型的数码相机等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加本次大赛;请将作品大小控制在300K以内,长边控制在780px以内,保留exif信息参数,上传至中国旅游摄影网“2013寻找山东最美乡村”摄影大赛专区,上传作品时,请注明作品拍摄时间、地点;同时将大尺寸(3M以上)作品以附件形式发到电子邮箱:sdtpa2011@1611111,邮件主题为“‘最美乡村’+拍摄地点时间+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地址”;
4.微电影(视频)作品时长为5至10分钟,鼓励短小作品。参赛作品片头字幕必须注明参赛作品名称,片尾字幕注明主创人员姓名及任职。微电影(视频)作品格式为MPEG、WMV、AVI格式,画面尺寸最低为720×576像素。画幅宽高比为4:3或16:9。字幕要求:黑体,白色描黑边(如有遮幅,字幕加在遮幅上);作品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超时。如出现非中文语言文字或方言,请配以中文或中英文对照字幕;
5.邮寄微电影(视频)作品需高清数据光盘两套并附纸质报名表两份。同时请将普通数据作品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microfilm0510@1611111,邮件主题为“‘最美乡村’+拍摄地点时间+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由专人审核后统一上传至爱奇艺指定专区;
6.征稿时间:今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止。
三、参赛须知
1.作品内容以“2013寻找山东最美乡村”为主题,突出我省乡村旅游的特点,内容可涉及乡村观光休闲、乡村生活体验、乡村民俗风情和乡村文化互动等多方面,视角独特,寓意深刻,展现新时代乡村的特点;
2.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摄影作品谢绝电脑合成作品;微电影(视频)作品如改编他人作品,请出具原作者委托书。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活动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3.每部作品需填写一张原创作品声明表,请登陆本次活动官方网站下载表格,并发送到指定邮箱。活动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追回奖项奖品;
4.参加比赛的作品,版权归组委会及作者共同拥有,组委会有权无偿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相关活动。组委会将以报名表中的填写情况作为获得版权的法律依据,如出现填写情况不清或与事实不符等情况,组委会保留取消其活动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5.活动不承担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损毁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活动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6.活动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在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为自动放弃。活动作品一旦提交概不退还,活动者自留备份;
7.凡提交参赛作品的作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活动组委会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作品不予退回,作品邮寄、上传等费用由大赛参赛者自己承担。
四、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所有入围摄影作品将会在中国旅游摄影网展示、所有入围微电影(视频)作品将会在爱奇艺展播,大赛评委会将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给予获奖者不等的现金奖励并推荐参加中国首届国际微映像大赛。
所有大赛活动解释权归本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