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蒙山旅游度假区出台了《2019年度蒙山旅游度假区旅游奖励办法》(下称“奖励办法”),以进一步加大目标客源市场开拓力度,提高蒙山旅游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充分调动旅行社、企事业单位、蒙山旅游度假区各景点共同宣传推介蒙山旅游的积极性。
该奖励办法主要面向组织目标客源市场的团队游客或者大型会议、团体活动来蒙山旅游度假区开展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会展会议、大型活动等的旅行社,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旅游企业进行奖励。具体奖励类型包括旅游大团队奖励、自驾车团队奖励、大型活动奖励和十强旅行社奖励。
据了解,今年的奖励办法“更优惠、可操作性更强”,具体表现在“增加了一日游的汽车团队奖励和大活动奖励”,此为蒙山旅游区的独创。其中,组团社从市外同一目标客源城市组织一趟一日游旅游汽车团队,人数在200人(含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奖励组团社2000元;人数在500人(含500人)以上的,奖励组团社5000元。而“大活动奖励”则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一次性组织人员到蒙山旅游度假区组织培训,召开年会、论坛、庆典、节庆等活动,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2000人以下的,奖励组织方人民币1万元;人数在2000人以上(含2000人)4000人以下的,奖励组织方人民币3万元;人数在4000人以上的(含4000人),奖励组织方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