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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莫让“私家导游”迷了眼

山东旅游信息 山东自驾游 15年前 (2009-06-17) 245次浏览 0个评论

  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16日专电(李富)“一日游”“特色游”“时尚游”……伴随暑期的来临又相继热了起来。对此,内蒙古赤峰市律师焦万新提醒游客,在借助特色导游挖掘“深度”的同时,也别忘了保护好自己的利益,莫让“私家导游”迷了眼。

  焦万新说,“私家导游”主要是为个人、家庭(自助游、自驾游、自由行)提供私人导游形式的服务,同时也为公司商务旅游提供服务。但是,“私家导游”一般没有导游证,更没有与正规旅行社签约,在旅游这个行业里不符合正规的市场运作。而且,由于“私家导游”多数非正规军,双方也少有签订正规合同,如果出了什么事情,也很难找到责任方。

  对此,焦万新提醒说,游客在旅游之前,要选择有资质、有单位的导游,与其签订合同,明确各种条款。

责任编辑:毕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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