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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质疑秦代古木成仙祠牌匾 专家称文物破坏

山东旅游信息 山东自驾游 14年前 (2010-01-27) 208次浏览 0个评论

广州黄大仙祠牌匾。

  本报广州1月26日电 埋藏2200多年而木质完好的秦代古松木,不知怎么“变成”了黄大仙祠的牌匾。近日,一些参观广州黄大仙祠的游客提出质疑:“文物能随便做牌匾吗?”

  有关黄大仙祠的旅游资料上写道,“千年松,万年柏”,“秦代枕木,巧造牌匾”。祠内的“赤松黄大仙殿”、“观音殿”、“吕祖殿”三块牌匾,用广州市文化局捐赠的2200多年前的秦代古船台枕木做成。这些牌匾古木“是世界最古木材之一,是非常珍贵的历史文物”。

  那么,这块价值连城的古木文物,是如何被人捐赠而变成牌匾的呢?记者查阅了广州市文化局主编的《广州秦汉考古三大发现》一书,在秦代船台发掘大事记中记载,1994年8月31日“把三个造船台木滑板的西端一段锯断,以利将来建博物馆构筑连续墙时,不致造成木滑板受到大面积破坏”。这块被锯断的“木板”,大概就是后来被做成牌匾的古木了。

  据广州市博物馆名誉馆长、考古专家麦英豪考证,“秦汉造船工场遗址”,后改称为“秦代造船遗址”,位于南越王宫苑遗址之下,上世纪70年代被发现后,遗址已被国务院批准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誉为“秦汉考古三大发现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三十四条的规定:“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发掘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

  对于“文物做牌匾”的行为,一些文物专家感到震惊。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馆馆员、广东省收藏家协会副主席黎展华认为,这是一起罕见的破坏文物事件,应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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