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潍坊市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山东省潍坊市委、市政府决定,从3月中旬到4月底,在潍坊市组织开展全民文明月活动,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3月4日,山东省潍坊市召开动员大会,号召全民行动起来,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性的极高荣誉,是对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的全面考评。
记者从动员大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潍坊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科学调整区划,优化生产力布局,形成了“五大板块”的发展格局;投资百亿元,加快重要基础设施和功能性项目建设,统筹抓好城中村改造、背街小巷整治和绿化美化亮化,城市功能和品位进一步提升;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改善,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明显提高。
2008年我们实现了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目标,2009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成绩位列全国地级市第31位。
会议指出,创建文明城市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是新时期推动城市科学发展、结构优化、品质提升、综合竞争力增强的有效载体,是深化城市经济社会改革、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深层次社会矛盾解决、建设幸福宜居城市的必然选择。
潍坊市委、市政府号召全民行动起来,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时也提出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方面。
[1][2][3][4].css_page_content_list{line-height:30px;color:#333;width:100%;text-align:center}.css_page_content_list a,.css_page_content_list a:link,.css_page_content_list a:visited{color:#a4005b;font-weight:normal}.css_page_content_list a:hover,.css_page_content_list a:active{font-weight:norm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