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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开征湖泊保护费 民众盼透明

山东旅游信息 山东自驾游 14年前 (2010-07-14) 221次浏览 0个评论

  类似的收费经常受到非议,主要原因是使用不透明,甚至成为地方政府的小金库。玉溪市收取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如果能够在媒体上定期公布使用情况,才会得到社会的更大支持。

  湖泊保护出现了一种怪异的现象:搬走穷人、引来房地产商、卖给富人。这本来是一个怪圈,一种怪象,但直到今日,很多地方政府还是走不出这个怪圈。作为公共利益存在的景区、湖泊,都不应该成为交易的产品,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GDP,却往往像卖自家养的小猪一样,随意买卖。

  与饱受争议的丽江古城维护费、半途夭折的大理古城维护费相比,云南省玉溪市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的消息显然“低调”了很多。

  7月9日,玉溪市通过了《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征收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开征资源保护费。同样都是收费,玉溪市显然吸取了丽江、大理古城维护费的经验,将收费的对象确定为景区的经营者,而不对作为个体的游客直接收费。因而,反对的声音似乎微乎其微。

  但是,《法制日报》记者走访发现,对于开征抚仙湖资源保护费,游客和当地居民仍有一些担心:游客的担心在于这笔钱是否真正用于保护抚仙湖,而当地居民则害怕保护之后的抚仙湖会不会成为富人的后花园。

  政府资金缺口大开征保护费

  或许是有了大理古城维护费半途夭折的前车之鉴,玉溪市政府为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及抚仙湖保护工作举办了一次规模盛大的新闻发布会。

  7月9日,玉溪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及所有部门的一把手,加上抚仙湖周边三县及环湖各乡镇村的主要领导近200余人出席发布会,还有包括《法制日报》在内的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各级媒体38家60余名记者。一位参与发布会的官员告诉记者,虽然过去玉溪市也有过这么多媒体参加的新闻发布会,但市、县、乡、村各级主要领导都来得这么全的还没有过。

  玉溪市委书记孔祥庚说:“如果玉溪没有意识到保护抚仙湖的重要性,她5年前就已经成为第二个滇池了。”

  据孔祥庚介绍,近年来,玉溪市关闭了沿湖一线价值数百亿元的矿山,取缔了湖边农民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机动船,拆除了沿湖100公里的违章建筑16万平方米,沿湖409.2亩鱼塘全部退塘还湖,划定了98.6平方公里的面积为禁止开发控制区,并将全市主要资金放在抚仙湖的治理上,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但是,由于抚仙湖保护一直是政府出资,存在着很大的资金缺口。为了缓解抚仙湖保护治理资金的严重不足,经云南省政府批准,玉溪市决定于8月1日开始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所收费用除去征收成本外,剩下的费用全额用于抚仙湖的保护工作。收费对象包括直接使用抚仙湖资源的生产企业,抚仙湖旅游区的宾馆、酒店、个体经营者,抚仙湖的非机动船经营户、停车场经营户、景区景点等。

  《法制日报》记者发现,在这场近3个小时的新闻发布会上,除了介绍情况,给予媒体提问的时间甚少,很多媒体几乎没有机会提问。有记者感叹,这次新闻发布当真是相当重视、相当谨慎。

  怕的不是收费是不透明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玉溪市此次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没有将收费对象直接针对个人,同时谨慎召开新闻发布会,很大程度上是吸取大理征收古城维护费的教训。

  2009年,云南省大理州发布消息称,由于古城保护资金严重不足,准备向到大理旅游的游客收取古城维护费。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随后,大理州宣布两年内不收取古城维护费。

  此次抚仙湖征收资源保护费,也被一些人称为“渗透式收费”,认为是新创了一种收费模式,在不直接刺激游客、不伤害游客感情的情况下,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抚仙湖的保护和治理。

  “这样做,比丽江、大理等地,不作区分地对游客进行直接收费,肯定要智慧很多。”一位教授在评论玉溪市的做法时说。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游客,大多数人都对这种收费方法表示认可,认为自己既然从很远的地方来到抚仙湖旅游,自然不会在乎几十元钱,不直接针对游客收费,也是对游客的一种尊重。

  一些经营者也希望政府能够将抚仙湖水保护治理得更好,但是,他们提出,按照营业额征收的办法并不太公平,因为各个行业的经营成本不一样,利润不一样,希望政府能够出台更科学的征收办法。

  虽然此次玉溪市征收资源保护费的做法并没遭到太多的质疑,但还是有人提出了征收的资源保护费的使用和监督问题。一名网友直言:“哥怕的不是收费,怕的是收费不透明。”

  《法制日报》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也提出,资源保护费怎么避免征收成本虚高?使用如何接受监督?会不会定期通过媒体公布审计过的使用情况等问题。但遗憾的是,玉溪市并没有对此作正面答复,仅仅回答“所有的费用都将缴到财政,并严格根据手续审批,用于治理和保护抚仙湖”。

  “其他地方类似的收费经常受到非议,主要原因是使用不透明,甚至成为地方政府的小金库,玉溪市收取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如果能够在媒体上定期公布使用情况,才会得到社会的更大支持;若不然,同样也避免不了被质疑被批评的结局。”云南大学一位教授说。

  湖泊保护陷地产开发怪圈

  《法制日报》记者发现,除了担心费用使用不透明外,市民的另一个担心是,治理保护好了的抚仙湖,将来会不会也像其他某些地方一样,沦为部分富人的后花园?

  抚仙湖畔的一户农民对记者说:“就怕今后房地产商又来开发,把我们的地征用,把我们赶走。”

  这户农民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近年来,国内已经曝出多起著名风景区被房地产商开发成别墅卖给私人,或者成为高级休闲娱乐场所的事件:

  杭州西湖景区环湖一带许多名胜古迹“可望而不可进”,一些有着绝版风景的场所成了高档会所,专供富人休闲娱乐。

  而闹得沸沸扬扬的云南大理洱海天域事件,则是在大理举全州之力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洱海后,填情人湖造别墅,使得洱海成为个别富人的后花园。

  “国内一些景区,特别是湖泊保护出现了一种怪异的现象:搬走穷人、引来房地产商、卖给富人。”云南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对记者说,这种现象在云南的滇池、洱海都能看到,在开始保护的时候,政府往往把湖边的农民大量迁走,然后,政府再花大量的资金搞基础设施建设,比如管道建设等,接着把地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再把建起来的房子高价卖出。一个循环下来,湖边还是住着人,所不同的是,原来住的是穷人,现在成了富人。这本来是一个怪圈,一种怪象,但直到今日,很多地方政府还是走不出这个怪圈。作为公共利益存在的景区、湖泊,都不应该成为交易的产品,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GDP,却往往像卖自家养的小猪一样,随意买卖。

  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孔祥庚在回答《法制日报》记者提问时说:“玉溪政府是有责任的政府,坚决不会搞赶走穷人、引进商人、把麻烦留给政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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