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1月11日专电(记者康淼)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专题研究出台了《加快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0年底,实现中心城区群众步行10至15分钟内就可乘坐公交车。
《意见》提出,到2010年底,福建省设区市中心城市新投放公交车1000辆(其中清洁能源公交车370辆)以上。新增公交班线100条(其中清洁能源公交线路10条),优化班线200条,延伸公交服务时间250条班线,延伸公交线路800公里。加大中心城市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建设力度,新建重要线路公交首末站15个。
《意见》还提出,到2011年底,福建省新增、更新公交车2000辆(其中新增清洁能源公交车500辆);新增公交班线100条,优化班线200条,延伸公交服务时间250条班线,延伸公交线路1000公里。新建重要线路公交枢纽站、首末站50个,改造公交停靠站300个。
2010年省级财政安排1.11亿元专项补助资金,扶持各设区市新增节能环保型车辆、清洁能源车辆及公交首末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