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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航运总公司被指侵吞497名职工社保金

山东旅游信息 山东自驾游 13年前 (2011-02-23) 173次浏览 0个评论

  

  三亚航运总公司职工向记者展示该公司有关收费票据。本报记者任明超摄

  老张过完年后开始忙了起来,作为海南省三亚市航运总公司(以下简称“航运总公司”)的职工代表,他和其他几名被选出来的同事再次作为代表,开始奔波于各个政府部门——几百名职工认为公司侵吞了自己的社保金。

  老张收集的材料厚厚一摞,寄出去的大多如泥牛入海,不过现在社保金的事总算有了些眉目,三亚市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不久将给职工一个交代。

  职工社保金被截留

  航运总公司是三亚市在上世纪70年代成立的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目前下辖4个分公司。上世纪80年代末,该公司陷入经营困境,大多数职工纷纷离岗自谋职业,如今公司里运营的项目,只剩下两个港口摆渡,用的还是政府购买的几条旧船。房产和地产,不是已经被卖掉了,就是处于闲置状态。

  1998年年初,航运总公司所辖各公司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已达到300余人,而职工的基本养老和医疗问题自1992年我国开始实行社保制度以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航运总公司的主管部门三亚市交通局了解到这种状况后,提出由航运总公司牵头各分公司,以统筹的方式筹集资金为困难职工解决社保问题。

  后来的方案显示,参保的各公司职工,凡动用职工福利基金垫付投保费的,在退休前要还清为其垫付的资金。退休前无法还清的,退休后必须用退休工资抵还,还清后才发退休工资。

  至此,一切看起来还是那样美好:企业即使没落了,却没有忘记职工,社保之类的问题都由企业帮着解决了。

  然而,随着事情的发展,很多职工开始发现其中有猫儿腻。

  梁学养是三亚航运总公司的下岗职工,2009年退休,去年他到三亚社保局查账时发现,他交给公司的社保费比公司缴到社保局的钱多了1.5万元。

  此外,航运总公司还让梁学养等下岗职工缴了一笔所谓的社保管理费。记者看到,航运总公司于2000年6月25日下发给每位职工的《职工上缴管理费通知书》上这样写着:“……务必在2000年6月30日前,交清2000年6月前的管理费2180元。逾期不交则不享受企业投保的养老金等一切待遇。”

  至于这笔管理费到底是一种什么费,职工们都说不清楚。

  之后,在每年的年初、年终,航运总公司都向梁学养等下岗职工收取或者扣下公司垫付的社保费。梁学养平时在外打工,收入微薄,他的妻子洪东海是航运总公司退休职工。航运总公司对梁学养的社保费扣款,都是从其妻子洪东海的退休金银行卡里扣除。

  梁学养介绍,他妻子洪东海于2000年11月退休,但是退休后,直到2002年仍没有领到退休金。梁学养和妻子曾到公司询问,公司有关负责人称手续还没有办好。后来,他和妻子到社保局询问才知道,洪东海的退休手续在2000年11月就办好了。随后,社保局给航运总公司打电话,公司有关负责人把几名一起到社保局查询的退休职工叫到公司,称退休职工的退休金银行卡在公司,每月必须从卡里扣300多元钱,以偿还公司1998年以前垫付的社保费。

  直到2007年7月,航运总公司才将退休金银行卡发给洪东海。

  2009年9月,梁学养到了退休年龄。航运总公司让梁学养再交一笔钱,否则不给他办理退休手续。梁学养在交完钱后的第二个月到社保局查询发现,单位给他缴到社保局的社保费一共是32291.32元。而盖着公司工资福利部公章的收款收据的数额一共是47823.32元,单位一共多收了他15000多元社保费。

  梁学养拿着从社保局打印的各项社保费缴费信息说,“我们偿还公司垫付的社保费是应该的,但公司为什么要多收我们的钱呢?而且公司每个月还要收我们45元的管理费。”

  其他职工也像梁学养一样发现了问题。从1998年开始,航运总公司的下岗职工张金兰,由单位代缴养老统筹金,单位向她收钱后缴给社保局。到去年6月28日止,张金兰共向航运总公司交了37197.66元,公司给她开了收据。去年12月,张金兰到社保局查询发现,到去年12月,公司共向社保局缴纳了她的五项社保费15915.89元。这样算来,公司多收了她21281.77元社保费。为了取得证据,张金兰在社保局打印了自己的五项社保费的缴费信息。张金兰向记者出示了5张盖有公司工资福利部印章的收据及6张盖有三亚社保局公章的社保费缴费记录表。

  航运总公司的下岗职工杨万安表示,他的遭遇就更离谱了。杨万安介绍,他于去年6月退休,他以前缴纳的社保费,都是公司从还在公司上班的妻子冯土英工资卡里扣。去年5月,即将退休的杨万安接到公司的电话,公司称他欠缴2003年以后的五项社保费4万元,让他尽快将钱交到公司,然后才能办理退休手续。随后,杨万安借了3.5万元,交到公司相关负责人周某手中。周某当时告诉他,如果交的钱不够,还得从他妻子的工资卡里扣。杨万安退休后,直到现在仍未领到退休金。他曾到公司询问,公司称手续还没有办好。杨万安到社保局查询发现,他的五项社保费公司只给他缴到2003年9月,他补缴的3.5万元钱,公司并没有缴给社保局。杨万安到公司追问此事时,相关负责人称他的退休手续正在办理中,让他耐心等待。

  职工们在就社保费问题写成的材料中,对多收少缴的情况作了估计:公司共有400多名职工,都存在多收少缴被公司截留的情况,仅此一项,公司截留职工的资金有近千万元。

  法院判决成了社保费问题的烟幕弹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自1989年以来,航运总公司一直由何亚米担任总经理,其间从未向职工公开过有关账目。职工们要想准确了解社保费缴纳和截留情况,只能指望有关部门的介入。

  虽然如此,还是有冯三妹、李桂花、梁山保、杨石妹、李亚九等人希望通过法院诉讼为自己讨回公道。

  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冯三妹的判决书中,记者发现了更多疑团,而法院的判决书未能解答这些疑团。

  冯三妹等职工确信,航运总公司向职工谎称为职工谋福利,已经花了很多的钱和精力搞通关系,社保局同意补交款后就正式发退休金,职工个人都出一点,把退休养老保险的大事办下来,由此职工开始交钱。

  然而,职工们查明的事实却是:早在1998年三亚市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因退休金问题得不到解决的难题,政府已经从社会保障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帮助困难企业解决职工退休金问题,先由政府以退休金方式拨款到企业,再由企业列出名单,补交已到退休年龄的职工1992年1月实行社保以来至1998年6月止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金,从而使退休职工个人能够依据《社会保险条例》获得养老保险金。

  职工们通过法院找到了几份进账单:1998年6月22日,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向航运总公司拨付了两笔共计340多万元的“离退休金”,拨款人数为220人。而就在同一天,航运总公司将225万多元的资金付款至三亚市社保局,从收款凭证中可以看出,这笔资金的用途是为497名固定职工缴纳1992年1月至1998年6月的养老、工伤、医疗保险费。

  进账单的拨款人数是220人,收款凭证中缴纳职工保险的人数是497人,法院没有认定两个数字所涉的具体名单,也没有认定收款凭证是为冯三妹等人缴纳的社保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则认定三亚社保局转付给航运总公司的资金是拨付给航运总公司委托发放该单位已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的专款。然而,十余名接受记者采访的职工均称当时的退休职工从未收到过养老金。三亚市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科长林金辉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则称,当时的情况是,社保局以离退休金的方式拨款至各单位,由各单位发放给离退休人员,除了工资以外,剩余部分则全部划回社保局作为该单位职工的社保金。

  最终,三级法院均判决冯三妹等职工应该履行《关于统筹职工福利基金投保协议书》,须向航运总公司缴纳有关费用和养老金。

  《关于统筹职工福利基金投保协议书》为2002年签名盖章,而接受记者采访的10余名职工均称没有签过这样的协议,协议是伪造的。与冯三妹有关的协议书则经法院认定并不是冯三妹的签字。

  法院的判决没能说服航运总公司的职工,却暴露出更多问题。航运总公司到底有没有侵吞职工的社保金?航运总公司从何处募集到巨资替职工缴纳了社保金?到底有多少职工参加了社保?职工为何全部否认签订过《关于统筹职工福利基金投保协议书》?航运总公司的有关决定是否召开过职工代表大会?

  就上述问题,记者找到了航运总公司总经理何亚米,何亚米告诉记者有什么问题去问公司的新闻发言人陈某。而陈某则是三亚某新闻单位已退休的职工,陈某告诫记者不要介入此事,法院已有判决。而在记者要核实陈某是书面还是口头受聘新闻发言人后,陈某不再回答记者的任何问题。

  航运总公司的主管单位——三亚市交通局助理调研员朱光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航运总公司的有关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中。

  三亚市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科长林金辉对记者表示,不能提供航运总公司的有关参保内容,因涉及个人隐私,所以,只有在有关部门出具公函时才对外提供相关材料。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三亚市总工会于2010年9月向三亚市交通局提出《关于处理三亚市航运总公司有关问题的建议函》,建议函希望在交通局的主持下,对航运总公司进行改制、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归属,以期解决航运总公司存在的社保费等一揽子问题。

  三亚市纪检监察部门一负责人则向记者透露,航运总公司的账目管理混乱,是一笔糊涂账,多年来未曾向职工公布,纪检监察部门目前已介入进行处理,不久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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